12年級學生,如果您對今年的AP考試/成績很困惑,下面是UC加州大學的說法:
問:如果學生參加了AP考試,但沒有得到及格的成績,他們是否需要在申請中報告並提交成績報告?
答:學生沒有義務上報未通過的AP考試成績,但上報也沒有壞處。如果成績不及格不影響錄取決定。如果學生沒有通過AP成績,則遞交不需要官方的成績報告。如果學生有考到一門科目3、4或5分的成績,那麼他們應該安排大學分數將他們的官方成績報告(通常也包括未通過的科目成績)發送到他們計劃入學的學校。AP考試成績遞交的截止日期不應超過 7月15日,但 UC加大了解 2021年5月/ 6月的考試成績將被延遲公布。
重要日期和截止日期
6月1日:SIR (Statement of Intent to Register) 決定入學意向書截止日期
6月30日:ELC(Eligibility in the Local Context) 加州居民優秀學生保送入學信息提交
7月1日:遞交正式高中成績單
7月15日:其他要求文件的截止日期,如官方AP / IB / A級考試成績和IGETC認證